






为深入开展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净化辖区通航环境,进一步总结吸取“5.15”海天448砂船翻覆事故的沉痛教训,2010年7月30日,我局组织召开“重庆海事局涉砂船舶及码头安全工作座谈会”,与涉砂船舶单位、行业组织、个体经营人齐聚一堂,畅谈涉砂船舶安全管理新思路、新举措。局领导李禄文副局长、司太生副局长,局指挥中心、监管一处,江津、巴南、朝天门、涪陵海事处分管处领导及来自辖区涉砂船舶单位,个体砂石采运船舶、涉砂装卸码头的经营人、所有人共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指挥中心、监管一处分别就06年以来局辖区砂石船舶安全状况及下一步监管措施、海天448砂船翻覆事故调查情况及砂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就交通运输部和水利部签署的《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备忘录》,及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签署的《备忘录》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宣贯学习。重庆河道砂石开采协会、巴南区生源运输公司等涉砂船舶单位和行业组织负责人代表就配合海事监管、内部安全管理以及对海事等部门的管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发言和交流,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和建议。
司太生副局长对与会单位近年来在水上安全方面所开展的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对发言代表所提出的“三等以下砂石船舶严禁夜航作业”等问题和建议进行了逐条解答。司太生副局长指出,虽然在前期长江砂石运输船舶安全管理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涉砂船舶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仍应清醒的看到长江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他要求砂石采运公司,行业协会,个体船舶、码头的经营人和所有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特别是要理顺挂靠船舶的管理关系;强化安全意识,熟悉船舶的操纵性能和船体结构;落实安全措施,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配员制度,督促对船员操作技术、装卸积载、合理选择沥水点等方面技能的全面培训,严禁违法操作和违章冒险航行;加大安全投入,倡导淘汰、更新老旧船舶,禁止私自改造、改建或改变船舶登记用途行为;同时,要求采砂船舶和涉砂装卸码头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允许超载船舶进行装卸作业。
李禄文副局长对会议进行了全面总结,指出近年来随着沿江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涉砂船舶的数量和规模得到壮大,但仍存在私自改建、违章超载运输、违章违规操作、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到实处等方面的问题,他要求参会代表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海事部门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要求涉砂船舶单位及个人要彻底改变长期以来所形成“重生产、轻安全”、“重运输、轻维护”、“重使用、轻培训”的不良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安全和效益的关系,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日常管理中,要积极主动配合海事、港航部门近期开展的隐患排查、整顿活动,加大安全投入和船员技能培训,抓好涉砂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防止水上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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