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大洪峰平安通过了重庆境内。7月21日至22日,重庆北碚水位由23.52米陡降至6.06米,落差达到17.46米;重庆寸滩水位也由24.72米陡降8.97米至15.75米;万州水位160.74米。重庆海事局又面临着新的严峻考验:全局已封渡5天的巴南至丰都沿江群众急切盼望着渡船恢复渡运,尽快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650余艘长江干线扎水船舶焦急地等待着海事部门解除禁航的通知;码头趸船需要及时排绞。海事人以人为本,认真践行部党组提出的“三个服务”理念,便民利民,及时有序地展开解禁恢复通航工作。 21日,重庆海事局就拟定的《重庆海事局洪水消退后恢复通航的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与10余名航运专家会商,征求意见,反复研讨后及时下发到各海事处。22日08:00时起,继永川、江津海事处对渡船、短途客船解除禁航后,江津海事处辖区以下航段,视水位,分船舶种类、吨位、载货种类及装载情况、航行区域和目的港等各种情况,按照“先下水、后上水,先快船、后慢船,先单船、后船队,先空载、后重载”的原则,依次解除禁航:视情对客渡船、短途客船、汽车滚装船、所有上水船舶、不过三峡大坝的下水船舶实施解禁,分步恢复通航;对拟过坝下水各类船舶、砂石船舶、特种船队仍实施禁航;铜锣峡、黄草峡、瞿塘峡、巫峡航段严禁小机驳船、小快艇昼夜航行;严禁三等及以下的船舶夜间驶入瞿塘峡、巫峡航段;严禁二等及以下客船,重载货船,危险品船夜间通过铜锣峡、黄草峡航段。并通过中央电视台、重庆电视台、重庆交通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 为切实保障恢复通航后的通航秩序良好,我局12个海事处、26个执法大队、56艘海巡艇及所有现场执法人员,全力以赴投入恢复通航的现场指挥、维护工作中,同时警示各扎水船舶、码头趸船及时移泊、排绞。 在全局海事官员的共同努力和各航运单位的理解、支持下,截止23日0800时,我局已解除禁航客渡船(涪陵段仍禁航4艘)、短途客船、干线客船285艘;危险品船舶12艘,滚装船34艘,干线扎水各类货船326艘。航段、港口锚(停)泊压力得到极大缓解,航行、停泊秩序井然,全局辖区未发生险情事故,也没有因陡退水导致的搁浅事故。 |